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評價指導)中心,各評價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23年版)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1號)要求,自該通知印發之日起實行《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23年版)》(以下簡稱《規程》),現行國家職業標準中有關內容與《規程》不一致的,以《規程》為準。為進一步做好我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職業(工種)《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在依據《規程》做出修訂之前,評價機構要嚴格按照《規程》中的《申請參加職業技能評價的條件》(見附件)執行。
二、各職業(工種)“相關職業”“相關專業”的釋義在該職業(工種)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做出新修訂之前,仍按照該職業(工種)現行《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釋義執行。
三、各評價機構要按照“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原則,履行參評人員報名資格審核的主體責任,安排專人負責參評人員資格審核,完善報名資格審核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根據審核工作的需要,對于資格存疑的參評人員可要求相關人員提供勞動合同、社保參保證明、單位工資發放流水等佐證材料。
四、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評價指導)中心要切實履屬地管理責任,及時督促、指導評價機構嚴格落實新要求,加大對參評人員資格審核的監管力度。發現評價機構資格審核不嚴、編造虛假材料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申請參加職業技能評價的條件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申請參加職業技能評價的條件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年滿16周歲,擬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年滿16周歲,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3年。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職業院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0年。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4年。
(3)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5)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并取得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6)取得經評估論證的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
(2)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并在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3)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4)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2年。
(5)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滿2年的技師學院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學生。
5.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
(2)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中級職稱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并在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3)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注:企業開展自主評價的申報條件,可根據國家職業標準,結合企業工種(崗位)特殊要求,對職業功能、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申報條件等進行適當調整,原則上不低于國家職業標準要求。無相應國家職業標準的,企業可參照本規程自主開發制定企業評價規范。企業可結合實際,靈活運用過程化考核、模塊化考核、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技能競賽、業績評審、直接認定等多種方式進行評價。
掃描二維碼下載《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23版)
省人社廳文件鏈接請點擊: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執行《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23年版)》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申報條件有關事項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