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男,1974年4月出生,因工作能力突出,年僅27歲就在眾多同齡人中“脫穎而出”,成為鄉鎮黨委書記,順利走上“一把手”的崗位。2016年4月,周斌調至茂縣發改局任黨組書記、局長,并兼任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一職。
2017年年初,周斌通過熟人認識了王某。此后,王某經常邀約周斌吃飯、打牌,二人的交情日漸加深。此后不久,茂縣準備實施生態堤防建設項目,聽到“風聲”的王某掐準時機,向周斌提出自己想取得項目前期業務,希望得到關照。看到周斌有所猶疑,王某立刻表示事后定會好好感謝。得到承諾的周斌盡心盡力地關照了王某,勘察、測繪、可研編制等項目前期業務,都順利落入王某囊中。事后,“守信”的王某送給了周斌12萬元現金表示感謝。
王某并不是唯一一個向周斌拋出“橄欖枝”的商人。作為縣發改局局長的周斌,“掌握”著大量資金和項目,只要通過他就能提前運作項目,這讓周斌在當地“招投標圈”里的名氣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商人使勁渾身解數拉攏他。
項目的前期咨詢工作由誰做,基本都是周斌說了算,但項目多,找來幫忙的人多了,難免容易被抓住把柄。心思縝密又深諳業務的周斌,很快找到了解決辦法,一個由其牽頭建立的“項目前期咨詢公司統計庫”應運而生。周斌規定,項目前期咨詢公司必須在統計庫中擇優選取或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確定。
“統計庫實際‘形同虛設’,項目來后,還是由我先把公司確定下來,再安排工作人員通過統計庫把公司挑選出來,讓程序合法化。”有了統計庫的“掩護”,周斌利用權力“變現”越來越得心應手,從最初由老板求他,到后來由他主動找老板,周斌把統計庫這棵“搖錢樹”利用到極致。
自認為“取之有度”的周斌,為了將風險降到最低,平時只會在信得過的老板中物色合作對象,商人宋某就是其中之一。
宋某是一家中介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周斌的多番“關照”下,該公司已經承接過不少項目前期業務。2018年,茂縣準備實施水利工程可研編制項目,周斌便主動將該消息透露給宋某,并讓宋某找一家有資質的公司來實施該項目。通過周斌的幫助,宋某順利承接了項目的勘察、勞務等業務。事后,宋某也以感謝為由,送給了周斌10萬元現金。
2021年9月,周斌接受茂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從2017年3月至2021年1月,周斌利用職務便利,為王某、宋某等十余名商人的多個項目前期業務提供幫助,先后十幾次索取、收受服務對象財物共計181萬元。2022年3月,周斌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構成職務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2年6月,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廉潔四川”2022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