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體)局、有關高等職業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學籍和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1〕19號)等文件精神,為防范化解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領域存在的問題風險,進一步規范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規范學籍管理的體制與機制。各地各校要從嚴肅辦學行為,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要求出發,進一步提高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重要性的認識,規范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的體制與機制。各校要建立健全學籍管理工作責任制度,強化相關人員的法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要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籍管理辦法,規范工作流程。要為學籍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安排專職人員負責學籍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二、要進一步維護學籍數據的及時與準確。各校要在新生入學20個工作日內通過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中職學籍系統)為其建立電子檔案。在學生學籍發生異動(含留級、轉學、轉專業、休學、退學、注銷、死亡等)時,必須及時維護相關信息。在畢業學生離校前2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職學籍系統為其辦理畢業手續,同時在辦理畢業手續之前,通過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完成資助信息填報。各學校要在中職學籍系統中及時、準確、完整填報學生電子注冊信息,并逐一核準,不得遲報、誤報、漏報,確保學生電子注冊信息及時與準確。
三、要進一步確保學籍注冊的合法與合規。各地各校必須按照“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原則開展中職電子學籍注冊,嚴禁為非本校就讀學生“空掛學籍”;嚴禁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具備辦學條件的辦學機構以中等職業學校名義招生并注冊學籍;嚴禁不具備辦學資質的辦學機構在中等職業學校掛靠招生并注冊學籍;嚴禁中等職業學校“一校兩牌”注冊學生“雙重”學籍;嚴禁跨校注冊“雙重”學籍;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虛報學籍或保留流失學生學籍;嚴禁將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學生注冊為中職學生學籍;嚴禁利用虛假注冊學籍信息等手段冒領、套取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資金。
四、要進一步排查整改學籍管理中的問題。各地每年年底前要組織精干力量對轄區內中職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形成整改意見,及時整改問題。排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第一時間向我廳報告。各地各校要以零容忍態度,嚴懲注冊“雙重學籍”、套取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或中職資助資金等行為、不及時維護中職學籍和資助系統數據,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
聯系人:鄧登明,劉彥奇;聯系電話:0731-84714893。
湖南省教育廳
2022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