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門:
為嚴格落實中央“本屆政府任期內‘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費、公務車輛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因公出國(境)費等支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未來5年內,各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原則上不再增加。
2、各部門務必從緊開支“三公”經費,盡量壓減,不得超預算開支,不得調劑部門預算其他資金用于“三公”經費,不得從省財政追加資金及中央補助中開支“三公”經費,做到“三公”經費決算數不超過當年預算數。
3、在預算執行中,省財政原則上不追加“三公”經費。部門因新增機構等特殊因素確需增加“三公”經費開支的,應首先考慮從部門預算中調劑安排,并相應編制“三公”經費調整預算報省財政廳審定后執行。
4、各部門務必規范財務管理,嚴格審批程序,從緊從嚴開支“三公”經費。同時,要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湖南省財政廳
201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