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武漢市委批準,武漢市紀委監委對武漢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諶贊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諶贊雄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落實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決策部署不力,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高檔禮品;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濫用職權,違規出借大額資金;毫無紀法意識,膽大妄為,利用職權為相關企業在貸款融資等方面謀取利益,伙同他人通過虛增中介環節收取中介費等方式收受巨額財物。
諶贊雄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武漢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武漢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諶贊雄開除黨籍處分;由武漢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