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鐘志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鐘志生,男,漢族,1963年6月出生,江西分宜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2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共青團江西省委、鷹潭市、九江市、景德鎮市、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人大常委會等單位工作。 瓷都清風20240924 16:46
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監委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主任委員鐘志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鐘志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大搞政績工程,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鐘志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鐘志生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廉潔江西20250211 18:05

日前,景德鎮市臺胞接待服務中心原一級主任科員李嵐豐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新干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由新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新干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嵐豐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新干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嵐豐利用江西省鷹潭市原市長、九江市原市長、景德鎮市原市委書記鐘志生職務和地位形成的影響力,以打招呼的形式,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微曉吉安20250311 1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