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通報了5起侵犯學生利益的典型案例。
湖南工業大學商學院教師夏訓嘉違紀案。2018年,夏訓嘉編造已為學生處理好舞弊事宜(實際未處理)并墊付運作費的理由向學生索要運作費未果,造成不良影響。夏訓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撤銷教師資格,調離教師崗位。
湖南工程學院保衛處消防科職工王駿違紀案。王駿在2017年組織學生教官(學生中選拔的軍訓教官)軍訓期間,違規收取學生教官購買皮鞋和內腰帶的費用計12170元。王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南華大學核科學技術學院班主任李小華違紀案。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初,李小華作為班主任老師,收受學生家長以資助乘車費、手機流量及話費、節日祝福等名義發送的微信紅包、微信轉賬或電話充值共18600元。李小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湖南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工作人員劉俊違紀案。劉俊在辦理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畢業論文送審等工作中,向學生索要現金9100元,收取學生論文打印費及聚餐費用1450元,涉及金額共計10750元。劉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湘南學院音樂學院院長助理徐顯輝違紀案。2017年12月,徐顯輝應他人請托,私自安排輔導員組織部分學生參加未經批準的校外演出活動。徐顯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免去其院長助理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