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020年1月,平陽縣中醫院中藥房主任兼平陽縣中醫藥學會理事王建軍違反廉潔紀律,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贊助支付中醫藥學會年會活動費用。2022年6月,王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經手的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018年1月以來,平陽縣中醫院通過招投標每年向溫州某藥材有限公司采購中藥材價值約500萬元,并由該院中藥房主任王建軍負責藥材質檢及入庫工作。2018年12月,平陽縣中醫藥學會籌備召開2018年度年會。溫州某藥材公司業務經理豆某某得知該消息后,便找到王建軍,提出要贊助中醫藥協會年會餐飲費用10000元。于是,王建軍在年會舉辦前,電話聯系豆某某讓其參加年會并“贊助”餐飲費用10000元。2020年1月,王建軍如法炮制,再次讓豆某某“贊助”平陽縣中醫藥學會2019年度年會活動餐費4520元。2022年3月,平陽縣紀委對王建軍立案審查。2022年6月,因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贊助支付年會費用,王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經手的平陽縣中醫藥學會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違紀黨員反省:
王建軍:由于不重視學習,我的黨性越來越弱化,紀律和規矩意識也越來越淡薄,被眼前利益蒙蔽,輕率地同意了業務經理贊助年會活動,失去了對黨紀法規的敬畏,犯下了大錯。我一定深刻吸取這次教訓,加強黨紀法規的學習,提高紀律規矩意識,認真反省,努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