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食堂工作對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校園安全、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推進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以來,學生食堂工作的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為廣大學生提供了更加豐富、優質、高效的服務,為高校的穩定與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同時學生食堂的制度不健全、政策不落實等問題依然存在,特別是面對物價持續上漲形勢,滿足廣大學生多樣化需求、保證學生食堂可持續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為進一步加強學生食堂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堅持學生食堂為學生健康成長服務的方向,系統建立既體現公益性又適應市場規律,保障學生食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運行機制,為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2.基本思路:完善兼顧學生承受能力、財政支付能力、學校負擔能力的學生食堂資金投入和政策保障機制,保證學生食堂飯菜價格明顯低于校外同類餐飲價格,保證在物價大幅上漲的情況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生活不受影響。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建立完善學生食堂可靠平衡的供需機制、合理浮動的價格機制、公平有序的競爭機制、多位一體的監管機制,發揮市場在學生食堂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學生食堂不斷提高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
二、明確體現公益性的投入責任和優惠政策
3.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學校水電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2463號)規定,對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分別按居民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好對高校學生食堂的稅收優惠政策。
6.規范校內餐飲服務市場。各地、各高校要盡快完善市場準入、退出及日常管理制度,制訂相關標準和規范,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實。建立職能部門依法監管、行業組織規范自律、學校甲方合同管理、師生員工民主監督相結合的學生食堂監管機制。按照國家餐飲食品安全有關規定,建立貫穿采購、加工、運輸、銷售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堅決杜絕食品安全事故。
7.規范價格形成機制,強化監控措施。各地要按照科學合理、公開透明、有關方面共同參與的原則,建立并完善學生食堂成本調查和定期公開制度,規范定價、調價的程序和成本核算辦法,并督促各高校和服務實體嚴格執行。
8.積極推進“農校對接”和農產品聯合采購。要充分調動各方面資源,盡快搭建供需見面、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農產品集團采購平臺,最大限度減少農產品流通中間環節,降低采購成本,建立可追溯源頭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9.穩步開放校內餐飲服務市場。具備條件的學校應引入優質企業提供餐飲服務,建立公平有序的競爭機制,為學生餐飲提供多方選擇。
10.鼓勵具備條件的高校餐飲實體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融入社會服務業,為更多的學校提供服務。
四、建立與物價上漲掛鉤的價格聯動機制
11.各地可參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關于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431號)中提出的聯動機制措施,根據物價上漲情況,適時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臨時補貼或提高資助標準。
12.各高校要統籌財政撥款、學費及其他收入等資金渠道,根據在校生數,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資金,設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根據價格上漲情況,適時對學生食堂基本大伙(包括社會企業經營的食堂)進行補貼,抑制飯菜價格過快上漲,并將當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補齊。
五、明確職責,抓好落實
13.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做好學生食堂工作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教育行政部門要盡快協調有關方面,根據本意見要求和本地情況,制定建立學生食堂長效運行機制的實施方案,細化規則、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抓緊組織實施。價格主管部門要落實好國家對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用水、用氣價格規定的優惠政策,并密切關注價格上漲對當地高校學生生活的影響。財政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積極落實各項資金,中央財政按現行渠道和有關政策規定對地方給予適當支持。稅務部門要切實落實好對學生食堂的稅收優惠政策。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學生食堂的監管執法力度。
14.充分發揮高校的主體作用。各高校要切實落實對學生食堂的資金投入和優惠政策,切實落實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要選派優秀干部負責學生食堂工作,下大力氣全面系統地規范學生食堂管理。要通過組織學生伙食管理委員會參與學生食堂管理等措施,建立學校和學生暢通的溝通渠道,深入細致地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增進學生對食堂工作的理解。
15.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各地學校后勤行業組織要配合政府職能轉變,積極做好政府、學校和服務實體的溝通工作,開展好宣傳、培訓等服務工作,特別要盡快系統地建立學生食堂的相關管理制度、規范、標準等,并做好監督落實工作。
16.服務實體要切實承擔起服務育人的責任。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與學校的約定進行經營活動。要深入研究學生食堂工作的特殊性,堅持微利經營、守法經營。要關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保證提供一定數量的低價菜和免費湯。要認真聽取廣大學生和學校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經營服務作風,提高經營服務水平。要積極采取措施,配合學校開展對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17.加強民辦高校學生食堂的管理。各地政府有關部門和學校后勤行業組織要深入了解民辦高校學生食堂工作的特殊性,加強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問題。各民辦高校要參照本意見精神,結合自身特點,不斷改善學生食堂管理。
18.加強清真食堂的管理。各地、各高校要充分重視清真食堂工作,切實按照有關文件要求,辦好清真食堂。
19.建立學生食堂工作問責制。各地要在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的基礎上,制定學生食堂工作問責制度,定期逐項檢查各項政策、制度及相關工作的落實情況,并切實按照制度規定采取問責措施。
各地要根據本意見精神,采取相應措施做好其他各級各類學校的學生食堂工作和學生補貼工作。
2011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