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放假沒客源,就購進香煙來賣。”8月28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上思縣某學校周邊的一家食品雜貨店鋪內,經營者面對執法人員檢查出來的香煙,無奈坦言道。

當天,上思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煙草專賣局、公安局開展開學前校園周邊檢查,在該食品雜貨店角落的貨架上發現有多個品牌香煙待售。經查,該經營戶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屬無證違規售煙。
執法人員向該食品雜貨店經營者現場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等條款規定,明確指出:“法律法規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煙、酒銷售網點,不能因假期而改變。即使是假期,校園周邊仍有未成年人活動,違規售煙會直接威脅其身心健康。”
隨后,上思縣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對涉案香煙進行登記保存,后續將移交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