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技師學院實訓耗材管理辦法
為加強和規范學院實訓耗材的管理,節約實訓成本,提高辦學效益,根據學院《院系兩級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根據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分類說明》等有關文件規定,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或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下,專用設備在1500元以下,用于實驗實訓教學和科研的低值易耗用品,統稱實訓耗材。包括元器件、儀器儀表、實訓加工材料、工具、量具、刀具、潤滑油類、維修配件、清潔用品、酒管用品等實訓耗材。
第二條 管理職責
(一)實訓中心職責
1.負責對實訓耗材進行歸口管理。
2.負責對實訓耗材按審定的計劃進行集中采購、統一管理、分系(院)使用、分系(院)按學期結算。
3.負責建立經費使用臺賬,掌握各系(院)部實訓耗材經費使用情況。
4.負責相關系(院)部之間的協調,對經費進行控制與調節。
(二)系(院)部職責
1.按照“合理配備,減少庫存”的原則,分年度做好實訓耗材的預算及采購計劃。
2.安排專人負責本系(院)部實訓耗材的計劃申報、領用審核工作。
3.負責領用的實訓耗材的管理與使用。
4.協助做好期末結算、物資采購、驗收入庫等工作。
第三條 實訓耗材的采購,按學院《物資采購制度》執行。
第四條 實訓耗材的管理
(一)實訓工件耗材的管理
1.實訓指導老師須提前將階段性的實訓圖樣及實訓階段計劃(含班級、人數、實訓項目個數、實訓時間、需用耗材種類、規格、數量等),報實訓中心,以便制定耗材發放計劃和組織下料。機械類專業提前1周、非機械類專業提前1天。
2.學生實訓用耗材,須由指導老師填寫領用申請單,經系(院)主任或管教學的副主任簽字、實訓中心主管副主任核定后,由材料管理員憑手續備料、發料。無計劃或手續不全的,材料管理員不能發放耗材。管理員不按規定發放的,追究管理員責任。
3.初次訓練(如鏨削、鋸削、車削、磨削等練習)用材,原則上不發放原材(新材),只能利用以前回收的可利用工件(含舊刀柄)進行基本訓練。
4.需用耗材的實訓班級指導老師,在辦好領用手續后,要提前1-2天與材料管理員取得聯系,并派2-3個學生協助材料管理員下料。對補考或遺失材料要補的,需交材料成本費。
5.材料管理員應根據實訓指導老師的實訓耗材計劃組織下料。每班階段性實訓,應分項目、分工件下料,不能一次性下料、或一次性發放到位。
6.指導老師對領用的原材料要嚴格管理。按圖樣、工件數、實到訓練人數發放。每項作業完成后或階段性實訓完成后,以班為單位,按領取原料件數,將學生實訓工件統一上交實訓中心。
7.指導老師領取的原材料必須專項專用。不得私自加工或允許學生私自加工其它工件,特別是自制刀具等利器,更不準帶出工廠。
8.廢料(含邊角余料、廢刀桿刀柄、廢鋸片等)必須集中統一管理。每天實訓完成后,由指導老師組織學生及時清理,統一存放。不得亂丟亂扔,不準私自處理。
9.凡競賽、考工等公共性教學活動所需耗材實行專購專用,由賽場或考場負責人或指定人員根據活動計劃和預算,辦理領用手續,主管領導簽字后,按規定發放和歸還,并登記上帳,分項結算。
10.實訓指導老師和管理員未經實訓中心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利用實訓耗材為他人提供服務。
(二)油類耗材的管理
1.油類耗材管理指定由材料(倉庫)管理員負責,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
2.機床日常用油或汽車實訓用油,領用者需先填寫耗材申領單,報責任區內的維修人員或場地管理員檢查核定后,由材料(倉庫)管理員按有關手續憑單發放,并做好登記。
3.取油用的油槍和裝油器具由材料(倉庫)管理員負責管理。
4.機床用乳化液(油),由負責管理的材料(倉庫)管理員按比例調好后,統一存放于油桶中,實訓學生按需取用。機床內的廢舊乳化液處理由車間維修人員協助指導老師組織學生清理,不得隨意傾倒。
5.管理員要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切實做好油類的發放與管理工作,防止取油時,油液外溢,以免造成浪費。
6.保持油料庫房的衛生,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7.油庫為安全重點防護倉庫,未經管理員同意,任何人不得入內,違者嚴肅處理。
(三)工、量、刃具等耗材的管理
1.指導老師根據教學需要填寫領用清單,系部與實訓中心主管簽字后,由工、量具管理員憑單登記發放,領用的指導老師簽字。
2.發放到各工場的工、量、刃具按定置管理要求擺放,并按誰領用誰負責的原則嚴格保管,如有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則照價賠償現金或實物,追賠事宜由各工場指導老師負責,并將賠償金額交院財務或實物上交實習工廠,由工量具管理員接收銷帳。
3.量具每班每人用完后應拭擦干凈,并存放在量具盒里。存放兩天以上不使用時,應在擦拭干凈后,表面涂好機油或防銹油。
4.精密的套裝量具按套領取,按套歸還。由領用人專人保管,不得損壞或遺失配件,否則按套賠償。
5.現場指導老師要經常檢查工、量具的使用情況,督促學生愛護工、量具,正確使用工、量具,發現工、量具上零部件損壞或丟失的要及時修復或找回,否則按遺失賠償。
6.工、量具管理員平時要抽查工、量具的使用情況,每學期與工場指導老師清理一次,并組織實訓指導老師對量具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養。
7.工場領用的工、量具如有遺損,則照價賠償。
8.管理員在期末時要對各工場指導老師領用的工、量、刃具進行清查盤底,分系結算,及時上報。
第五條 附則
(一)涉及到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等化學危險物品的采購及管理,嚴格按國家有關要求執行。
(二)電氣工程學院可參照此規定按學院有關文件執行。
(三)本辦法由實訓中心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