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獲悉,該中心最近接到市民周先生反映,稱國家政策規定患有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的參保病人,門診看病可享受醫保報銷50%,但他無法享受這個政策,感覺“不合理”。該中心相關負責人就此進行了政策解讀并及時反饋。
據介紹,根據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和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湘醫保發〔2019〕34號)規定:城鄉居民“兩病”保障標準,是由簽約家庭醫生開具的符合用藥范圍規定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不設起付線,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壓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額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額600元。同時,按照政策規定,“兩病”可享受報銷的對象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而周先生是衡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其個人賬戶每個月都有一定金額劃入,可用于高血壓、糖尿病或其他疾病的門診治療。由于居民醫保沒有個人賬戶,國家醫療保障局為了減輕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人員負擔,對需要門診長期服藥的“兩病”患者出臺了相關文件。湖南省相關部門則據此出臺了〔2019〕34號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