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向大學生收的“企業微信高級功能費”,到底是個什么費?
據瀟湘晨報報道,近日,網友反映,成都外國語學院向學生收取“企業微信費”,金額為1200元/人。不過該軟件基本功能是免費的,學校使用它進行教學管理、家校溝通等。爆料人認為此收費不合理,希望停收。同時有網友發布的收據顯示,該費用為“企業微信高級功能費”。
9月11日,瀟湘晨報記者致電該校,工作人員表示,該費用的收取遵循自愿的原則,可以交也可以不交。至于其他情況則不了解,需要咨詢其他部門。隨后,記者致電該校相關部門,電話均未接通。
看到這個收費項目,兩個問題油然而生:一是,企業微信中的哪些功能,需要學生繳納1200元才能使用?學校在回復四川省教育廳的問詢時也坦陳,企業微信提供的入學報到、在線繳費等功能均為免費服務。那這是否意味著,1200元購買的是其他收費服務?這些服務是否必須,又值不值1200元的昂貴價格?
二是,學校稱該費用的收取遵循自愿原則,這又暴露了該收費項目的矛盾之處:既然要付費購買,就表明有些功能是必須要使用的。如果一些學生的確遵循了自愿原則,而沒有去交費,導致一些功能用不了。如此,他們還能順利開展學業嗎?
顯然,這里的所謂“自愿”,更像是引發輿情后,該校用來搪塞網友質疑的一個理由。這種套路并不新鮮,一些學校在購買校服、教輔資料以及第三方服務時,常常用這樣的話術為自己辯白。實際上,“自愿”云云不過是“強迫”的遁詞,學生跟家長很難有什么選擇空間。
成都外國語學院此事已經發酵了一段時間,相關部門也有過介入,但從公開信息看,仍沒有得到很好解決。此事關涉學生與家長直接利益,也事關辦學規范性,相關各方的態度不能含糊,必須盡快給出一個明確說法。
成都外國語學院是一所民辦高校,在辦學內容上,比公辦學校享有更大自主權。但是,關于涉學生收費項目,標準與流程如何,監管部門也都有明確規范。
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向社會公示,并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四川省教育廳等三部門印發的《關于完善我省民辦高校價格管理方式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也要求,民辦高校自主定價要堅持公益屬性、成本依據、信息公開、穩妥有序等四項原則。
這都意味著,即便一些收費項目屬于民辦高校自主決策、自主定價,也不是想怎么定就怎么定,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必須要做到合法合理,公開透明。
1200元的“企業微信高級功能費”,不是一個小數目,這到底屬于必需的收費項目,還是學校巧立名目亂收費,學校應該坦然面對質疑,盡早向學生與家長說清楚,不能讓這筆收費成了“糊涂賬”。
